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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集中审定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6-06

各二级学院:

为确保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与规范性,结合教学机构调整、人工智能(通识课)课程增设及专业认证需求,按照审核评估工作要求,现组织开展全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集中审定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审定范围

全校所有本科专业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,重点审核以下内容:

1.教学机构调整后的课程代码修订

对照附件1《关于调整部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编码规则的通知》(标红部分为调整内容),更新课程编码。各专业须更新人文学院开设的公共课课程代码;人文学院、建筑与设计学院须更新调整后的专业课和公共课等课程代码;机电工程学院增设的“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”和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增设的“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”须提交最终版本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。

2.人工智能(通识课)课程更新

按《关于在2025级新生中开设人工智能(通识课)课程安排的通知》(余学院教字〔2025〕66号)要求,调整人工智能通识课课程设置(分三类专业执行方案,详见附件2)。

3.学时学分占比与课程结构优化

核对通识教育、专业教育、实践环节的学分比例,符合专业认证要求

4.师范/工程教育认证支撑矩阵修订

师范专业:汉语言文学、英语和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已完成支撑矩阵修改;音乐学和体育教育专业可参照已通过师范认证的专业修改

工科专业:公共课参照附件3《课程对应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(工程教育专业适用,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为例<参考>)》修订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匹配度。专业课按照工程教育认证的要求修改支撑矩阵。

二、审定时间与地点

(一)集中审定阶段

学院

审定时间

地点(暂定)

信息工程学院

6月13日 9:00-11:30

行政楼1楼会议室

经济管理学院

6月13日 14:00-16:30

行政楼1楼会议室

数学与计算机学院

6月16日9:00-11:30

行政楼1楼会议室

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

6月16日 14:00-16:30

行政楼1楼会议室

机电工程学院

6月17日 9:00-11:30

行政楼1楼会议室

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

6月18日 9:00-11:30

行政楼1楼会议室

体育学院

6月18日 14:00-16:30

行政楼1楼会议室

音乐学院

6月19日 9:00-11:30

行政楼1楼会议室

建筑与设计学院

6月20日 9:00-11:30

行政楼1楼会议室

人文学院

6月20日 14:00-16:30

行政楼1楼会议室

(二)材料提交要求

各学院需携带以下材料参会:

1.最终版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(基于附件4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汇编》标注修改处,标红所有调整内容,目录最终由教务处统筹修改更新);

2.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记录(电子版)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落实工作任务

1.此次审定的培养方案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。时间节点将严格按照审核评估要求执行,逾期未修改将由评建办督导通报。

2.严格对标调整依据。一是课程编码规则按附件1标红部分执行;二是人工智能通识课按附件2分类执行(理工类/文科类/艺术类);三是做好人才培养论证记录的整理工作

3.对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须集体决策,集体讨论各课程对毕业要求支撑矩阵的关系。

(二)确保数据一致性

1.课程代码、学分学时、开课单位等信息需与教务系统预置数据一致。

2.通识教育平台课程按《通识教育平台课程编码》核对。

3.跨学院开设课程(如公共课、学科基础课)需提前与开课单位确认归属及编码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各学院教学副院长、专业负责人须参会,并于审定会前完成内部审核。

2.审定通过后的方案将作为2025级学生执行依据。


    附件:

   1.《关于调整部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编码规则的通知》(标红调整内容)

   2.《关于在2025级新生中开设人工智能(通识课)课程安排的通知》

   3.《课程对应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(工程教育专业适用,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为例<参考>)》

   4.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汇编》(供对照修改)



新余学院教务处
2025年6月4日